根据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,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,属独生子女父母,男性满60周岁,女性满55周岁始,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。
请符合领取条件的教职工(与退休与否或延聘无关),在达到奖励年龄前的2个月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(身份证、父母及子女户口簿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、银行卡等相关资料),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申领手续。具体事宜办理前请提前咨询户籍地居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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