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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的通知
2021-04-16 15:28  

各单位:  
   根据《广州市属地机团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》(穗卫考评【2016】8号文)通知要求,现定于4月19至4月30为我校202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时间。 
   函调对象:本校已婚男性教职工(含在编、博士后、编制外合同工)、在校已婚男性学生,配偶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不属我校在编人员。
   一、函调要求:  
   1. 回函必填内容:回函单位、单位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经办人(要求写全名);已婚人员婚育状况,有否政策外怀孕、目前有否孕情等信息;回函必须按表格内容准确和完整填写。  
   2.各单位将回函资料审核、汇总后将《男职工(在编、博士后、编制外合同工)计划生育情况报告表》《男学生配偶计划生育情况报告表》的纸质版和调查函回执页于4月30前交到计划生育办公室。
  3. 计划生育调查函由各单位计生联络员发给本部门需要函调对象,如因学校岗位变动更换单位的请做好交接调查函手续。
   二、回函说明:  
   1. 配偶工作单位设置有计划生育部门的由单位回函。    
   2. 其他人员由配偶户籍所在地街、镇人口计生办回函,无街镇人口计生办加盖公章回函属无效。  
   3.配偶为我校编制外合同工,由用工部门根据在岗情况、孕情等信息加盖意见、公章。  
   4. 配偶出(境)国人员提供其出境记录材料由所在单位落实。  
   5. 教职工出(境)国进修学习者,所在单位负责落实其配偶的回函。
   6.回函有特殊情况的请与计生办联系。   
 
    附件:
  2021年男职工(在编、博后、编制外合同工)计划生育情况报告表  
  2021年男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报告表  


具体事项请查阅2021年4月16日校内通知:2021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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